开选拔官员,应严守规则。不能说,地方想怎样就怎样,想要什么样的人,就破格提拔什么人。 面对外界“火箭提拔”等质疑,近日,湖南湘潭县副县长徐韬向记者解释说,从他获知的情况看来,湘潭之所以录取报考郴州的他,一方面是出于留用本地人才的考虑,另一方面是按要求每个县市区必须配备一名80后县处级干部,而当时没有其他合适人选。 出生于1985年的徐韬,仕途确实比一些同龄人走得快了一些。此事之所以引起民众的质疑和丰富的联想,关键还是湘潭方面没有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官员的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让报考了异地岗位的徐韬半路杀出,从而伤害了社会公正。 初看新闻,很多人都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徐韬报的是郴州的岗位,也在郴州通过了笔试和面试,最后,却突然成了湘潭市下面湘潭县的副县长?一个一开始就没有在湘潭报名的人,最后,却在湘潭副县长的选拔中夺魁,此事看上去非常不合情理。 其中的原委,郴州市委组织部门告诉新华社记者,尽管徐韬顺利通过了笔试及面试,但并未进入最后的差额票选环节,理由是“湘潭市委向省委组织部递交申请,希望录用徐韬,省委组织部予以批准”。而湘潭对此则回应模糊。如果,真是湘潭方面“横刀夺爱”,那说明,在选拔还没有结束,就已经内定了人选。其他几位候选人,都成了陪衬。这是不是一种公开选拔中的“暗箱操作”?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官员必须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等环节,才能决定任用。规定没有说,可以报考异地岗位而在当地录用。 公开选拔官员,在公众眼中就是,应该遵循同样的规则。不能说,地方想怎样就怎样,想要什么样的人,就破格提拔什么人。这恐怕是对公开选拔机制的违背。对其他候选人,也难言公平。而这些不透明的操作,也有损政府公信。 湘潭方面因为违背了相关程序,显然,就没有尽到资格审查的责任。徐韬边工作边读全日制研究生,就存在明显的瑕疵。在我国,全日制研究生就是需要脱产的,只有在职研究生可以边工作边学习。那么,徐韬在读研期间,长期不上课,学习成绩不佳,足以证明他并不是个好学生。徐韬的双重身份引起巨大社会争议,湘潭方面难辞其咎。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公开选拔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要“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那么,湘潭方面的做法是不是事先内定人选,是不是随意更改程序?向上级组织部门打了报告,是否就不算“随意”?这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向公众说明。 当然,谁也不能说,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干不了副县长,就不能成为县处级官员。一些年轻官员之所以屡屡遭受公众质疑,恰恰如湘潭副县长事件一样,背后还是公正与透明的缺失。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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