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儿 发表于 2018-2-25 16:20:06

揭西一男子酒后拦截垃圾运载车,被拘留10天!

珊儿 发表于 2018-2-25 16:20:07

2018年2月23日23时许,坪上派出所接到揭西县民康垃圾清运公司司机报警,称其在揭西县坪上镇下坑村县垃圾场路口被人拦住,不让其驾驶的垃圾运载车通过。坪上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拦路的人是揭西县坪上镇石圳坑村民黄某波,当时的黄某波正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当场警告黄某波,指出其拦路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其立即让路给车辆正常通行,但黄某波对民警的警告拒不听从。坪上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嫌疑人黄某波进行口头传唤,到坪上派出所接受调查。但黄某波拒接配合,并有阻碍执法的行为,坪上派出所根据现场的情况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黄某波进行强制传唤。

珊儿 发表于 2018-2-25 16:20:08


珊儿 发表于 2018-2-25 16:2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黄某波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转自:唱响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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